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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返还公告! -凯发k8网页登录

2024-05-15 16:45:37 来源:青州公安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青州市公安局决定对青州市“王某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王某某,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3年02月7日,王某某报警称:其在网上下载一款名为“高盛高华证券”的app,有人诱导其在该app上投资股票被骗。其中被骗的188800元转入中国农业银行10201301040015579账户内,其转账后发现被骗报警。经研判,部分资金流入中国光大银行54010188000144086账户内。后单位止付冻结嫌疑账户54010188000144086人民币45064.00元。按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应返还事主王某某钱款45064.00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青州市王某某被诈骗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按照规定中的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受害人王某某被骗资金共45064.00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青州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青州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资金返还并重新确定“王某某被诈骗案”被害人王某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青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电话:0536-3293456

  联系人:张警官

  特此公告

  青州市公安局

  2024年05月15日

责任编辑:王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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